再生砂浆
1.定义 将建筑垃圾(混凝土类再生细骨料、砖瓦类再生细骨料)、破碎、筛分后得到的细骨料(称为再生砂)部分或全部取代天然砂用来生产的砂浆称为再生砂浆。 2.原材料 建筑垃圾再生细骨料(混凝土类再生细骨料、砖瓦类再生细骨料)、水泥胶凝材料、粉煤灰或钢渣、硅灰为掺合料、辅以建筑垃圾复合外加剂。 3.砂浆种类 按照砂浆性能可用砌块类再生骨料、砖混类再生骨料制备抹灰砂浆、防水砂浆、抗裂砂浆等。 4.强度范围 一般分为M5,M7.5,M10, M15 ,M20, M25, M30几个标号。 5.工程应用 再生砂浆可用于非承重砌体抹面抹带、低强度垫层、低强度地面注浆、边坡喷浆维护、喷筑保温用砂浆。 |